玉溪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玉溪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服务 **5f1b**-fdc6-4a**-**c0-**2ffd4b**ef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0.0% 贷款 % 外资 % **5f1b**-fdc6-4a**-**c0-**2ffd4b**ef | ||
| 建设规模: | **2.**万元 **5f1b**-fdc6-4a**-**c0-**2ffd4b**ef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服务采购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玉溪市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玉溪农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建坤 |
| 办公电话: | **********6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沣鋆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徐晖罡 |
| 办公电话: | **********6 | 移动电话: | **********6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ZH********************1 |
| 标段名称: | 玉溪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服务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玉溪市1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玉溪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内业检测:完成江川区、通海县、易门县、新平县的****个样点的土壤检测、检测质控和检测结果验收工作;(2)成果汇编:完成市级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汇编工作,出版、印刷玉溪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志、土种志书籍各**0本;(3)培训、验收:分别对全市普查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的业务培训,组织全市内业检测和成果汇编各级验收工作;(4)普查成果应用:构建玉溪市的土壤数据应用平台,提供2年免费平台(包含:相关硬件及软件)运营维护并免费提供平台应用的培训服务。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质承担的相应工作和责任,并约定具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2)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内负责内业检测的成员须具有);2.投标人须为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内负责内业检测的成员须具有);3.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必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或地图编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内负责成果汇编的成员须具有); |
| 其他: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2.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年至****年的财务报表(****年后成立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自行提供财务情况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年至今没有因不良纪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投标资格说明》进行说明。投标人当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9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 |
附件信息
| 附件: |
|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