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将望自然资告字[****]**号拍卖出让文件内容作如下变更
| 变更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
| 提交申请结束时间 | ****-**-** **:**:** | ****-**-** **:**:** |
| 提交申请地点 |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上 |
| 其他事项 | (一)登录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V7.0)******)竞买资格确认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后,请自行登录交易系统确认生成“资格确认书”后方可进行报价。(三)意向竞买人申请流程(1)查看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门户网站(******)“下载中心→贵州省“一张网”系统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流程”。(2)注册账号 1.未注册的: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点击“注册新用户”进行信息填写注册。2.已注册的: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门户网站(******)“用户登录→交易大厅”。(四)咨询电话1.“贵州省统一注册平台”黔西南州咨询电话****-******1(交易受理科),信息核验通过后,方可办理CA数字证书。2.办理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贵州CA:**********3),办理成功后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按需开展业务。(五)保证金交纳和退还(1)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开户账号:****************1汇入行行号:************(此行号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行)(2)保证金交纳、退还流程1.交纳方式保证金采用随机码方式交纳,意向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提交申请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随机码;汇款时必须在转(汇)款附言栏(摘要、备注、用途等)中填写对应的随机码,随机码的填写有且仅有数字(数字需连续、完整、清晰可见,不能填写任何其他信息及空格)。2.交纳注意事项保证金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使用在“贵州省统一注册平台”中填写的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不能使用现金交纳);请自行查看银行账户限额及是否在截止时间前成功到账,贵阳银行咨询电话:****-******5。3.意向竞买人必须于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成功交纳保证金,如保证金涉及大额资金转账,请咨询银行自行安排转款事宜,建议提前2个工作日办理转账,以便保证金及时到账(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为准)。4.未竞得人保证金的退还:交易结束后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咨询电话:****-******1)办理。5.竞得人保证金的退还: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到税务机关办理保证金划转事宜。(六)拍卖(一)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前提前一小时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现场(具体见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屏幕),将要求提供的材料现场交予出让方、监督员进行核验,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竞买资格。意向竞买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竞买申请书(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填写或在拍卖时间前到开标室填写为有效),需加盖公章;2.以自然人身份竞买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以企业身份竞买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委托的,外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4.按照国土资发〔****〕**1号文件规定,该宗土地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5.竞买保证金应于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有效(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为准),意向竞买人需认真核对保证金交纳账号,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二)通过现场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宗地设有集体决策出让底价,竞买人的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出让底价的现场宣布成交,低于出让底价不成交。(七)其他事项(1)意向竞买人需自行踏勘土地现场,并认真阅读出让材料相关附件。(2)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一年内动工建设,二年内竣工。(3)出让宗地规划用途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竞得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由望谟县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另行公开出让。(4)出让宗地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由地块所属人民政府完善相关手续将土地交付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5)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6)强化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调查、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调查。对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严禁开发产生重金属污染高的建设项目。(7)土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8)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9)本次公告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望谟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出让人相关信息出让人:望谟县自然资源局地 址:望谟县王母街道办事处解放路**6号联系人:黄锦凤、秦秀联联系电话:****-******5 (**)交易平台相关信息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 | (一)登录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V7.0)******)竞买资格确认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后,请自行登录交易系统确认生成“资格确认书”后方可进行报价。(三)意向竞买人申请流程(1)查看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门户网站(******)“下载中心→贵州省“一张网”系统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流程”。(2)注册账号 1.未注册的: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点击“注册新用户”进行信息填写注册。2.已注册的: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门户网站(******)“用户登录→交易大厅”。(四)咨询电话1.“贵州省统一注册平台”黔西南州咨询电话****-******1(交易受理科),信息核验通过后,方可办理CA数字证书。2.办理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贵州CA:**********3),办理成功后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按需开展业务。(五)保证金交纳和退还(1)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开户账号:****************1汇入行行号:************(此行号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行)(2)保证金交纳、退还流程1.交纳方式保证金采用随机码方式交纳,意向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提交申请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随机码;汇款时必须在转(汇)款附言栏(摘要、备注、用途等)中填写对应的随机码,随机码的填写有且仅有数字(数字需连续、完整、清晰可见,不能填写任何其他信息及空格)。2.交纳注意事项保证金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使用在“贵州省统一注册平台”中填写的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不能使用现金交纳);请自行查看银行账户限额及是否在截止时间前成功到账,贵阳银行咨询电话:****-******5。3.意向竞买人必须于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成功交纳保证金,如保证金涉及大额资金转账,请咨询银行自行安排转款事宜,建议提前2个工作日办理转账,以便保证金及时到账(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为准)。4.未竞得人保证金的退还:交易结束后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咨询电话:****-******1)办理。5.竞得人保证金的退还: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到税务机关办理保证金划转事宜。(六)拍卖(一)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前提前一小时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现场(具体见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屏幕),将要求提供的材料现场交予出让方、监督员进行核验,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竞买资格。意向竞买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竞买申请书(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填写或在拍卖时间前到开标室填写为有效),需加盖公章;2.以自然人身份竞买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以企业身份竞买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委托的,外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4.按照国土资发〔****〕**1号文件规定,该宗土地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5.竞买保证金应于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有效(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为准),意向竞买人需认真核对保证金交纳账号,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二)通过现场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宗地设有集体决策出让底价,竞买人的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出让底价的现场宣布成交,低于出让底价不成交。(七)其他事项(1)意向竞买人需自行踏勘土地现场,并认真阅读出让材料相关附件。(2)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一年内动工建设,二年内竣工。(3)出让宗地规划用途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竞得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由望谟县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另行公开出让。(4)出让宗地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由地块所属人民政府完善相关手续将土地交付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5)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6)强化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调查、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调查。对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严禁开发产生重金属污染高的建设项目。(7)土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8)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9)本次公告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望谟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出让人相关信息出让人:望谟县自然资源局地 址:望谟县王母街道办事处解放路**6号联系人:黄女士、秦先生联系电话:****-******5 (**)交易平台相关信息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 |
| 联系人 | 黄锦凤、秦秀联 | 黄女士、秦先生 |
其余事项不变,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