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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天翼云****年可编程交换机集中采购项目 ( 招标 )
资格预审 公告
中国电信天翼云****年可编程交换机集中采购项目 已批准, 招标人 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 招标 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 投标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资格预审编号: I**********************
2.2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天翼云****年可编程交换机产品招标。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
2.4项目性质:货物 招标 ,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 具体详见下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1 | 可编程交换机(*****0G) | 详见本公告第3.3.3条关键技术指标 | **0台(预估量)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因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采购的,不适用备选措施)。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本公告第3.3.3条关键技术指标。
2.7标包划分情况(如有):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 招标人 和 招标代理机构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 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 招标 项目 投标 。
3.1.3 申请人【XX年、XX年…】(如尚未完成或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XX年度】财务报表的,按照上一年度计取)不得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
3.1.3 3.1.3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资格预审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5) 。
3.1.4 本次资格预审 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 投标 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 投标 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 投标 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 投标 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本项目 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资格预审,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申请资格预审或再委托其它申请人申请资格预审。
(2)申请人与 投标 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年(含)以上。 (2) 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函。
3.1.6 3.1.7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 招标人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 投标 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年**月**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年**月**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年**月**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 招标 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 招标 项目的代建人;
(**)与本 招标 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 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 招标 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 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 投标人 及其 投标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 投标 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3 投标 产品资格要求
3.3.1 投标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3.3.2 投标 产品 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暂未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的,申请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设备发货前完成办理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
3.3.3 投标 产品应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3.3.4 3.3.3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备注 |
| 1 | 可编程交换机 | 设备尺寸 | 1.设备高度必须≤1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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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可编程交换机 | 转发芯片 | 1.交换容量必须≥3.2T 2.必须支持两条Pipeline流水线 3.必须支持对整个数据平面每条Pipeline进行P4编程,需要区分ingress && egress 处理流程,包括parser、deparser和所有的match-action stages 4.必须支持用户完全P4可编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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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可编程交换机 | CPU类型 | 1.必须使用X**架构CPU 2.CPU核心数目必须≥4个物理core, 支持超线程 3.CPU主频必须≥2.2GHz 4.不得使用Intel Atom系列芯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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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可编程交换机 | CPU安装方式 | CPU安装方式必须支持扣板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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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可编程交换机 | CPU与转发芯片内部ETH链路 | 1.必须支持≥2***GE-KR内部ETH通道,可正常收发包。 2.必须支持DPD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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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可编程交换机 | 内存容量 | 1.内存容量必须使用**GB 2.内存速度必须支持DDR4-****MT/s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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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可编程交换机 | 硬盘 | 硬盘必须使用SSD存储且必须≥**8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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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可编程交换机 | **0G端口 | 1.必须采用**0G以太网接口,必须遵循IEEE标准 2.必须采用QSFP**接口,端口数必须≥**个 3.每个端口必须至少有1个指示灯,并可正确显示状态。 4.**0GE QSFP**端口必须兼容**GE端口 5.**0GE QSFP**端口必须支持拆分为4个**GE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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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可编程交换机 | Console口 | 必须支持1个RJ**,默认速率******bps,与BMC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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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可编程交换机 | Mgmt管理口 | 必须支持1个RJ**,必须支持**/**0MBast-T,与BMC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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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可编程交换机 | USB2.0接口 | 必须支持1个Type A,必须支持可用于安装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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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可编程交换机 | I2C | 1.必须支持任一路I2C短路不影响其他I2C使用 2.必须支持可反复读取寄存器不挂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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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可编程交换机 | 风扇 | 1.风扇模块必须≥4个 2.风扇模块必须支持N+1冗余,必须支持热插拔 3.必须支持采用前后风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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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可编程交换机 | 电源 | 1.电源模块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