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正定县人民政府批准,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 编号 | 正资源资[****]**号 | 出让 面积 | ****7.**平方米 | 宗地 坐落 | 燕赵大街以东、**7国道以南。 |
| 出让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0 ≤2.0 | 建筑密度(%) | **.** |
| 绿地率(%) | **.** | 建筑 限高(M)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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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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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BA**** ******4BA**** |
| 起始价 | ****0万元 | 加价 幅度 | **0万元 | ||
| 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 |||||
| 现状土地条件:按照土地现状交付土地 | |||||
| 备注:该宗地已建成的计容面积:****7.**平方米,容积率4.**6;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 度**.**米。依据《正定县古城外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容积率≥1.0≤2.0,按照≤2.0的居住用地容积率计算,超容积率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地上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与正定县正定镇教场庄村民委员会协商解决。 | |||||
其它规划要求以项目规划条件为准,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
二、 正资源资[****]**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3日(上午9:**-**:**;下午**:**-**:**)到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工作日获取拍卖文件)。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3日**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五、资格审查: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年**月3日对竞买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六、现场竞价时间、地点:****年**月4日**时**分开始限时竞价,地点为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七、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正定新城商务中心西门三楼B区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室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磊 施革义
银行账号:
开户单位: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河北银行正定支行
账 号:**************
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