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原自资告字[****]**号
经原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原平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青年街北、青年华府住宅小区东侧 |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0 | 建筑密度(%): |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BA**** | ||||
| 起始价: | **8万元 | 加价幅度: | 3万元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忻州市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域名:******)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忻州市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 **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 **时**分在忻州市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网址同上)上进行,网上交易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忻州市雁门大道南街政务大厅南一排门面房。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交易系统中发布的《出让须知》、《忻州市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使用手册》等拍卖出让文件。
(四)该地块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
(五)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具体规划指标见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六)耕地开垦费3.**3万元不包括在土地出让价款内,地块成交后,由受让人另行缴纳。
(七)其它未尽事宜见出让须知 。
八、联系地址:前进西街**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胡先生
联系电话:****-******1
原平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