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JY**JX******** |
| 项目名称: | 南昌县蒋巷粮食管理所蒋巷粮站部分仓房三年租赁权 |
| 标的名称: | 南昌县蒋巷粮食管理所蒋巷粮站**仓、**仓东(建筑面积约**3.7㎡)三年租赁权,挂牌价**5,**0.**元 南昌县蒋巷粮食管理所蒋巷粮站**仓(建筑面积约**2.4㎡)三年租赁权,挂牌价**,**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 所在地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 | | 经济类型: |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本: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 |
| 资产状况: |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 |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1、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继续信息披露,并按“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处理挂牌; 2、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挂牌,直到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 |
| 项目简介: | 1、项目挂牌价格:人民币******元。 2、项目概况: 标的1:南昌县蒋巷粮食管理所蒋巷粮站**仓、**仓东(建筑面积约**3.7㎡)三年租赁权,挂牌价为人民币******元,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3.7万元,目前空置,本次挂牌租赁押金为人民币陆仟元; 标的2:南昌县蒋巷粮食管理所蒋巷粮站**仓(建筑面积约**2.4㎡)三年租赁权,挂牌价为人民币****0元,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1.4万元,目前空置,本次挂牌租赁押金为人民币贰仟元。 3、以上两个标的内目前均存放有出租方的部分可移动设施设备及物品,以上设施设备及物品不在本次招租范围内。以上招租标的成交后,由出租方负责在****年1月2日前清场并交付房屋。 4、免租装修期约定:无。 5、租金支付方式:该项目各标的均按年度支付租金(年度租金=标的租金总额÷租赁年限)。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与项目标的有关的揭示: 1.意向承租人须在申请承租前应分别仔细阅读《房屋租赁合同》(公示样本); 2.挂牌项目按实际现状出租; 二、与竞买有关的揭示 1.关于保证金有关事项的提示与约定 报名竞买,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选择,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竞买本项目各标的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交易完成后,保证金遵循原渠道退回的原则,具体为: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会在交易结束后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②竞得人(即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一次性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第一年度租金价款和相应的租赁押金,以及缴清产权交易经纪佣金后,由出租人向交易中心出具退还的书面意见后,交易中心按退付流程办理退款。 2.关于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的特别提示: ①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②报名人支付交易保证金时,务必按系统提示向开户名为“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转账支付,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不会使用其他开户名。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③建议报名人在手机收到交易保证金支付提示短信后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并核对交易系统中的“系统提示信息”栏,确认一致后再行支付。 ④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