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GD******1 |
|---|---|
| 项目名称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所涉及**台/套报废设备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3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占用、抵押、质押、担保和租赁等情况。 2.本次资产挂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 3.根据评估报告显示:“目前上述报废设备其中8台/套已拆除,其余未拆除,上述设备其中5台/套存放于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尚志项目部内,7台/套存放于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通化项目部内、1台存放于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茂名项目部内”,(联系人:唐永忠 ,联系电话:**********1),标的资产看样时间安排为项目信息公告期间(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 4.本次转让标的为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所涉及**台/套报废设备(详见《装备分公司固资设备申请处置汇总表》)。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所涉及**台/套报废设备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第A****2号)为限。项目资产因拆卸、存放等历史原因,可能存在误差及差异,不作为受让方自己估值的依据,标的的主要材质、真伪、品质、规格、型号、重量等均以存放现场实物为准。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踏勘现场,转让方不对本次处置的资产现状价值做出任何承诺。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其对最终移交的资产无异议。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 5.意向受让方应于交易前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来源、瑕疵和风险等(包括上述已披露瑕疵和风险及其他一切未披露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作补偿或赔偿。 6.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数量、用途和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仅以现状转让标的资产,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缺陷、使用缺陷等任何瑕疵均与转让方无关。 7.转让方按现状交付,由受让方到标的存放点自提,涉及的拆除、现场恢复、运输、安装、运行等所有费用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进入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厂区办理看样、交接等事宜,须遵守转让方厂区相关要求。 9.《资产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作调整。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所涉及**台/套报废设备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第A****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