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5柞本线木盂子至钓鱼台改扩建工程已由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S**5柞本线木盂子至钓鱼台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本发改发[****]**2号)、《关于调整S**5柞本线木盂子至钓鱼台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本发改发[****]**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本溪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5柞本线木盂子至钓鱼台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初审意见的批复》(本交发[****]**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 “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木盂子村,向西对柞本线进行原路改扩建,对局部不满足规范技术指标的路段进行优化,终点位于钓鱼台。路线全长4.**7公里。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交工日期:****年**月**日,共计**5日历天(实际日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沿线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年**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 **** 万元的三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含路基和路面工程)。
注:(1)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应在本单位交纳保险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缴费明细。
②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应在本单位交纳保险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缴费明细。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8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驱动下载地址:
******
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
******
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4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号令修改)、《 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 》(发改法规〔****〕**0号)、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徐先生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电 话:**4-********
招 标 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1号
邮 编:******
联 系 人:谭宏伟、李阳
电 话:**4-********-**/**********8
电子邮件: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