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乐昌段)旅游公路建设项目--Y**7线山溪至小源改建工程(单改双)施工招标网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补遗书,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有关答疑事项如下:
问题一:工程量清单第**0章**3挖方路基按工程量清单**3-1-1-1、**3-1-1-1、**3-1-1-2、**3-1-1-2属于**3-1-1的细子母,但加起来的工程量数量不相符,按施工图纸P**0页**3-1-1与**3-1-1-1、**3-1-1-1、**3-1-1-2、**3-1-1-2是分开计算工程量数量的,子母号是不正确的,请问该如何处理?
答:不影响总价,**3-1-1工程量修正为****9.4m?,其余按工程量清单。
问题二:工程量清单第**0章**3挖方路基按工程量清单**3-1-2-1、**3-1-2-2属于**3-1-2的细子母,但加起来的工程量数量不相符,按施工图纸P**0页**3-1-2与**3-1-2-1、**3-1-2-2、是分开计算工程量数量的,子母号是不正确的,请问该如何处理?
答:不影响总价,**3-1-2工程量修正为****6.8m?,其余按工程量清单。
问题三:工程量清单第**0章**3挖方路基**3-1-1-2、**3-1-2-2没有单位。
答:单位按m?计。
问题四:工程量清单第**0章**4-**名称:示警桩、单位**m3、工程量4.6,请问单位是否有误?施工图P**7页显示的示警桩、单位根、工程量**,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工程量清单单位有误,以施工图为准,按**根计。
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乐昌市五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乐昌市淘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