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高峰至三溪新改建工程一标段(坪山过境路)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2 3 〕**7号 文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垫江县交通局 以 垫 交 发〔**2 3 〕5 ** 号 文 批准, 项目业主为 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业主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1 建设地点: 垫江县坪山镇。
2 .2 项目概况与 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点位于坪山镇百兴村北侧,与既有道路形成平面交叉,然后沿场镇西侧向南新建,道路尽可能控制填挖高度,减少占用沿线良田,沿线经坪山榨菜厂,与坪山-鹤游公路(X**6)平交,然后沿坪山镇文昌村南侧新建,终点止于坪山镇东南侧,顺接既有道路。桩号范围K**4+**0~K**8+**0,路线全长 3.**0 公里。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6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元。
2 . 4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 **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5 米的二级公路。施工图所示的工作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 . 5 工期要求: **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公路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无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渝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垫江县桂阳街道明月二路**5号**幢2层 | 地址: | |
| 联系人: | 张艾楠 | 联系人: | 朱晓波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7 | 联系电话: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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