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评审经费(农业处****年重点资金检查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评审经费(农业处****年重点资金检查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系统内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4日 **点 **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JLSDQ-****-****;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9号;
项目名称: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评审经费(农业处****年重点资金检查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采购人需求,为采购人提供农业处****年重点资金检查服务;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月内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并提供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
1.3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
1.4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年-****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1.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以供查询(依法免税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6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官网截图(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并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财库〔****〕**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2.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号);
2.4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5号);
2.5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2.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
2.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良好记录(详见财库【****】**5号)。
3.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档案证明。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2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4日**点 **分 (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二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元。
6.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4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吉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6.5、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开评标活动流程按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通知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吉林省 财政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号
联系人:杨柳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东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7-**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琁
电 话:****-********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
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评审经费(农业处****年重点资金检查服务)**.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