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南田岛水生态治理工程-II标段(百丈片区)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南田岛水生态治理工程-II标段(百丈片区) 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 ,项目(法人)单位为 宁波象南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单位为 宁波南湾临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南湾临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象山县鹤浦镇,建设规模:本工程整治河道共**条,整治长度6.**km;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4级,次要建筑物5级,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约****.**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项目代码****-******-**-**-******信息表范围内图纸范围内的护岸整治河道、河道清淤、新建堰坝、拆建桥涵、新建箱涵、景观节点等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相应概算投资约****.**万元,计划工期**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南田岛水生态治理工程-II标段(百丈片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含图纸)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南湾临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鹤浦镇
联 系 人:陈泽宇
联系电话:**********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城靖南大街**4-2号4楼
联 系 人:潘兴潽
联系电话:**********2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