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教综合楼项目(二期配电工程)
更正公告
各相关 比选申请人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 对 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教综合楼项目(二期配电工程) (招标编号:****-****GNSCGCCS****) 的 比选 文件相关内容作出以下更正:
1 .原招标文件 : 第四章 3.本工程质保期2年,自本次施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内若因采购人原因或者不可抗力事由造成设备损坏,成交供应商不承担保修责任;成交供应商应采购人要求可以对损坏设备进行维修,其设备维修费及工时费由采购人支付。
现更正为:第四章 3.本工程质保期 1 年,自本次施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内若因采购人原因或者不可抗力事由造成设备损坏,成交供应商不承担保修责任;成交供应商应采购人要求可以对损坏设备进行维修,其设备维修费及工时费由采购人支付。
其余内容不变。
请依照更正后要求做好比选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 四 年 十 月 三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