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前河东、后河东一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块二)设计 已由 曲周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曲招核【****】**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曲周县广厦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曲周县广厦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前河东、后河东一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块二)设计
2.1.2 建设地点:曲周县境内
2.1.3 建设规模:前河东、后河东一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块二)占地面积****1平方米。拟建设5栋**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住宅建筑面积****1.**㎡、配套商业建筑面积**3.** ㎡、配套建筑面积**7.**㎡、换热站出地面楼梯**0㎡),地下总建筑面积****7.**㎡(负一层配套**5.**㎡、负一层商业****.** ㎡、储藏间面积****.**㎡、车库建筑面积****.** ㎡),容积率2.**4,建筑密度**.**%,绿地率**%,建成后容纳**8户居民。
2.1.4 服务周期:质保期结束
2.1.5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1.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前河东、后河东一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块二)初步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内容(设计总包,因工程需要经招标人同意以上内容如有不再设计的项目,合同价不变)。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 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商务部分(明标)和技术部分(暗标)。技术部分采用盲评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谦受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腾 电话:**********6
监督部门名称:曲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8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