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峰峰矿区劳动广场、兆丰广场、清泉公园、元宝山公园工会驿站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总工会 ,建设资金来自 工会经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邯郸市峰峰矿区总工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峰峰矿区劳动广场、兆丰广场、清泉公园、元宝山公园工会驿站项目2.1.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清泉公园、劳动广场、兆丰广场、元宝山公园。2.1.3建设内容:清泉公园工会驿站、劳动广场工会驿站、兆丰广场工会驿站、元宝山公园工会驿站装修升级及家具家电购置等。2.1.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2.1.5计划工期:**天。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峰峰矿区劳动广场、兆丰广场、清泉公园、元宝山公园工会驿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附件及报名费截屏后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方式:农业银行 账户名:田贵兰 账号:******************9)。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的,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招标人:邯郸市峰峰矿区总工会;联系人:闫峻岭;联系电话:****-******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劭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高文敬;联系电话:**********0。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峰峰矿区总工会 电话: ****-******0 电子邮箱: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