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告
本招标项目 巴彦县兴隆镇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巴彦 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巴发改〔****〕**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 ,招标人为 巴 彦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巴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 资金已到位, 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巴彦县兴隆镇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2. 2 建设地点:巴彦县兴隆镇铁西街玉安公园北侧
2. 3 主要建设规模:新建全民健身中心****.**平方米(钢筋砼框架,主体一层局部两层);给排水工程:阀门井2座(砖混)、室外消防栓2座、排水检查井2座(砖混)、钢筋砼化粪池V=4立方米1 座(钢筋砼G2-4SQF型);暖通工程:检查井1座(砖混含计量装置);道路及绿化工程道路(含停车位)**0平方米、 硬化面积****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具体详见 工程量清单 )。
2. 4 招标控制价:******2.** 元
2.5计划工 期:计划开工日期****年 ** 月 ** 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竣工;工期 **6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 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含)及以上 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 具 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含)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 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 (**2 4 年 ** 月至**2 4 年 ** 月) 企业为其缴纳 养老 保险的有效证明 , 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项 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格式自拟);
3.5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果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 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 4 年 ** 月 ** 日 ** 时**分至**2 4 年 ** 月 ** 日 ** 时**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 4 年 ** 月 ** 日**时 ** 分 ;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递交的投标文件 ,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场地: 哈尔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巴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招 标 人:巴彦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哈尔滨市巴彦县兴隆镇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东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天然家园小区6栋8号商服
联 系 人: 闫 女士
电 话: ****-********-**1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