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沛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农药采购项目 JSZC-******-XZBP-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XZBP-G****-****
项目名称: 沛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农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8.******万元(采购包1:**0.******万元;采购包2:**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包1不接受超过**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报价,采购包2不接受超过**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年沛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农药采购,其中,采购包1采购:**%甲氧?茚虫威悬浮剂、**%氯虫苯甲酰胺?茚虫威悬浮剂和**%唑醚?氟环唑悬浮剂;采购包2采购:**%噻呋?肟菌酯悬浮剂、**%氰虫?甲虫肼悬浮剂、**%噻呋?嘧菌酯悬浮剂、**%稻瘟?三环唑悬浮剂和**%戊唑醇?嘧菌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中标人**日内将产品送到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年度审计报告。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年度审计报告。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2、****年**月1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年**月1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李旺旺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南区)B栋号楼1-**6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沛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沛县新城区沛公路2号
联系人:甄洁
联系电话:**********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保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南区)B栋号楼1-**6
联系人:李旺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旺旺
电话:****-********
附件: JSZC-******-XZBP-G****-****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