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平急两用”城郊大仓基地项目—农产品冷链储运中心设施项目方案、初步及概算编制服务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国隆御湖商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0% ,招标人为重庆国隆农业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长隆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8.**平方米,共计9栋单体建筑,新建1栋苗木及花鸟仓储中心,2栋农贸仓储中心、1栋水产肉禽仓储中心,1栋水果仓储中心,1栋冷链仓储中心,1栋农产品集配仓储中心、2栋综合服务楼等其他基础配套设施。
2.3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3.**万元 。
2.4 招标范围:
2.4.1 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实施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 ,冷库设备 ,以及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等满足该项目整体建设,使用需求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等服务工作;具体范围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2.4.2 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作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设计服务期限:
(1)方案设计(含估算):设计合同签订 ** 日历天内提交甲方认可的方案设计;
(2)初步设计(含概算):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3)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 招标人: | 重庆国隆农业科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明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号1幢4楼 | 地址: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号1幢**楼 |
| 联系人: | 马老师 | 联系人: | 林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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