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县经济开发区北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的
答疑澄清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4项: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元,暂列金:******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暂列金不允许调整。”变更调整为“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元,暂列金: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暂列金不允许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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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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