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 重庆市綦江区发改委 以 綦发改审批〔****〕**7号文、綦发改审批〔****〕**9号文 和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以 綦水许可 〔****〕**号文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 项目法人 为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 ,招标人为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 点: 綦江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位于綦江区, 涉及中峰镇、永新镇、郭扶镇、古南街道、赶水镇、东溪镇、文龙街道、扶欢镇、石角镇等镇街;本工程为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五标段),为清溪河信息化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应急水文监测、信息化数据集成显示、信息化管理平台、服务器数据存储、气象站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3 0 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 同估算金额: ******0.** 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完成信息化工程标段项目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 日历 天 ,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 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第二章1.4.1条款要求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 |
| 联系人: | 黎老师 | 联系人: | 罗老师、杨老师、韩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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