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秀山县膏田片区锰污染系统治理项目(矿山及渣场周边溶溪河支流水环境治理工程) 已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秀山发改 投 〔**2 4 〕 **9 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秀山县秀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及县级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秀山县秀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 工程 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1 建设地点: 秀山县膏田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项目起始端为膏田片区高东村西北侧支沟、大茶园东北侧支沟,终上端为茅坡乡村尾两河交汇处,共计长约****0米 ; 主要进行河岸猛矿废渣清理、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河道生态护岸工程、河岸态复绿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金额: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招标人发布的 重庆市秀山县膏田片区锰污染系统治理项目(矿山及渣场周边溶溪河支流水环境治理工程) 监理包含 施工准备阶段 、 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 (含:配合审计工作) 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安全管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 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 监理 乙 级及以上资质 ;
3.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招标人: | 秀山县秀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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