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 **** 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监理一、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 **** 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隆德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关于隆德县****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隆发科审〔****]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及县级配套,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隆德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固原市隆德县,涉及隆德县凤岭乡、好水乡、联财镇、沙塘镇、神林乡、温堡乡、杨河乡、张程乡共计8个乡镇。
建设规模:项目采取补植、修枝、扩穴除草、施肥等综合措施对中幼林进行抚育,实施面积****0.0亩,其中:凤岭乡****.9亩,好水乡****.9亩;联财镇****.5亩,沙塘镇****.5亩,神林乡****.6亩,温堡乡****.4亩;杨河乡****.8亩;张程乡****.4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一至八标段全过程监理;本项目施工九至十五标段全过程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隆德县好水乡、杨河乡
施工二标段:隆德县好水乡
施工三标段:隆德县联财镇、沙塘镇、神林乡、杨河乡、张程乡
施工四标段:隆德县联财镇
施工五标段:隆德县联财镇、神林乡
施工六标段:隆德县沙塘镇、神林乡
施工七标段:隆德县凤岭乡、沙塘镇、神林乡
施工八标段:隆德县凤岭乡、沙塘镇
施工九标段:隆德县凤岭乡、沙塘镇
施工十标段:隆德县沙塘镇
施工十一标段:隆德县凤岭乡、沙塘镇
施工十二标段:隆德县凤岭乡、温堡乡
施工十三标段:隆德县凤岭乡、温堡乡
施工十四标段:隆德县温堡乡
施工十五段:隆德县温堡乡
监理一标段:本项目施工一至八标段全过程监理
监理二标段:本项目施工九至十五标段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时起至****-**-****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4.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 “澄清和修改”栏、 “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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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