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新能源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室外及附属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新能源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室外及附属工程
二、项目编号: FY****GC****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1招标项目名称修改为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新能源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室外及附属工程。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标人在中标后需向招标人提供5套纸质版和1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与投标时提交的内容完全一致的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修改为“中标人在中标后需向招标人提供5套纸质版和1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与投标时提交的内容完全一致的投标文件)。”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除第三方检测)进行检测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报价,含在投标报价中。送检材料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现场随机取样,样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删除。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关期刊或论文。”删除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 7 日**时**分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