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 项目编号: | JY**JX******** | | 项目名称: | 安福县陈山林场辖下原兴达贸易公司综合楼及阳光商场店面5年租赁权拍租 | | 标的名称: | 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二、三、四、五层5年租赁权(**号标的),挂牌价1,**5,**0.**元 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一层 1 号店面(原韩一坊、艾诗莲)5年租赁权(1号标的),挂牌价**2,**0.**元 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一层 7 号店面(原绝味鸭脖)5年租赁权(7号标的),挂牌价**,**0.**元 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一层 6 号店面(原照发食杂店)5年租赁权(6号标的),挂牌价**,**0.**元 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一层 ** 号店面(原柠季手打柠檬茶)5年租赁权(**号标的),挂牌价**9,**0.**元 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一层 2 号店面(原好乐福)5年租赁权(2号标的),挂牌价1,**3,**0.**元 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一层 3 号店面(原周六福)5年租赁权(3号标的),挂牌价**9,**0.**元 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一层 5 号店面(原国潮炸串)5年租赁权(5号标的),挂牌价**,**0.**元 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一层 9 号店面(原回力)5年租赁权(9号标的),挂牌价**4,**0.**元 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一层 4 号店面(原煌上煌)5年租赁权(4号标的),挂牌价**,**0.**元 安福县平都镇安平路第一层 8 号店面(原向阳面包店)5年租赁权(8号标的),挂牌价**3,**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 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 | | 经济类型: |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本: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 | | 资产状况: |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 |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安福县陈山林场辖下原兴达贸易公司综合楼及阳光商场店面5年租赁拍租公告 | | 重要信息披露: | 特别提醒: 1、租赁期间保证合法合规经营,按时缴纳店面租金,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规费、水电费、网络费等一切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人承担。租赁物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且经营项目须符合市场监管部门及环保等要求,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将店面(包括整体或部分)转租或转让给他人。 2、租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签订合同时需一次性付清伍年租金、履约保证金。租赁起始时间为标的交付之日算起。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委托人和拍卖人声明对拍租标的不承担瑕疵(隐性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租标的无论采用任何方式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拍租资料的记载、口头介绍),均仅供竞租人参考,不作为拍卖人对拍品做出的任何承诺或担保。 竞租人应当详细阅读本规则,在标的预展期间应查阅有关拍卖资料并充分了解拍租标的瑕疵,竞租人应明晰拍租标的的面积范围,意向竞租人应在租赁使用权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该标的,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城市管理及消防等相关部门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就该标的相关情况向委托人和拍卖人咨询。凡参加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该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该标的现状及租赁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