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天津市/武清区/下伍旗镇/三百户村 | ||
招标方信息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武清区下伍旗镇三百户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下伍旗镇三百户村委会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义 |
| 项目周期 | 3年 | ||
| 招标类别 | 服务类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集体 | 资金来源 | 自筹******元 |
转出信息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下伍旗镇三百户村农业用电电费收取服务 | ||
| 挂牌价格 | ******.**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 投标方条件 | 持有电工证的本村村民 | ||
| 其他描述 | 1、承包方负责向农业用电户定期收取电费、农业线路维修、故障排除等,并负责开税票;2、收费期间,承包方与村民发生一切纠纷,自行解决;3、 承包方将收取的电费按时交给供电所,产生的电损自行承担,发包方不给与补偿;项目交接期间产生的电费,由新承包人承担。4、承包期间,承包方及时维修电力设施,不得延误农业电使用,如因此给用电户造成损失,自行承担责任;5、在承包期间如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承包方因个人原因造成农户不能正常用电,承担违约责任;7、注意事项: 意向承包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服务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服务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日内完成签约,否则承包方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发包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农时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报名视为认可;8、该项目产生的招标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该费用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需向发包人缴纳2万元押金。9、服务期3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根据中标结果确定每月支付服务费金额,服务费分期支付,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承包方向用电户收取电费标准:每度电费不超过1.1元,不得违反该标准,如遇国家电费调整,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收费期间,农业线路损坏需要维修,发包方负责材料费用,承包方负责出工费用;**、合同期间,承包方必须按照规定操作,如违规操作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如出现村民私自接线或私自操作进入配电室出现安全事故,均与承包方、发包方无关;为保障电工作业安全,由村集体为电工办理意外保险。**、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5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