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南川区国有闲置存量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已由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川发改委发〔****〕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博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南川区南城街道金浦路5号、清桥居委硫磺3.4社、林堡居委8组;西城街道金山大道**号、**号、金佛大道**3号、长远居委4.7组;东城街道花山居委1组、东金华居委8.**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3.**平方米,改造****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金佛安置小区(B区)、长远安置小区(B区)、庙堡顶安置小区(B区)、凤凰花苑、硫磺安置还房、上江雅筑、花山南苑B区、金华丽苑等8处国有资产闲置房源。
2.3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金额: ****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3.**元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整个工程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 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条件之一:
①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②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 工程监理 乙 级 及以上资质 。
3.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博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渝南大道**号传媒中心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号上峰上座**楼 |
| 联系人: | 刘鑫 | 联系人: | 周搏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6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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