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绿道河道保洁(水域打捞)管护服务(第二次)招标补遗( ** )
各投标人:
现对锦江绿道河道保洁(水域打捞)管护服务(第二次)进行招标补遗。按招标文件要求,本次补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六章任务书中第二条“1、船舶驾驶员不低于**人(操机手)需持有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海事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三类及以上适任证书,配置专业打捞船只不低于**艘”。 现修改为“ 1、船舶驾驶员不低于**人(操机手)需持有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海事局或成都市交通运输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三类及以上适任证书,配置专业打捞船只不低于**艘 ”。 在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此部分内容的地方均同步修改。
二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招标人: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 4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