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食堂食材采购 JSZC-******-NJDL-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NJDL-G****-****
项目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优惠率不得高于**0%
采购需求:
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各站所食堂的综合食材采购。本项目共9个包,各标包情况如下:
包一: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预算:******3.**元。
包二:特(巡)警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预算:******6.**元。
包三:城西路站所、南京站所食堂食材采购;预算:******0.**元。
包四:新街口站所、玄武门站所食堂食材采购;预算:******0.**元。
包五:禄口新城站所、秣周路站所食堂食材采购;预算:******4.**元。
包六:中和村站所、天保站所食堂食材采购;预算:******8.**元。
包七:大厂东站所、晓庄站所食堂食材采购;预算:******5.**元。
包八:仙林湖站所、孝陵卫站所食堂食材采购;预算:******2.**元。
包九:南京南站所食堂食材采购;预算:******1.**元。
注:本项目共9个包,投标人仅需提供1份投标文件,当投标人被推荐为其中一个包的中标候选人后不参与后续包的排序,故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第一名作为包1中标人,第二名作为包2中标人,第三名作为包3中标人,第4名作为包4中标人,第五名作为包5中标人,第六名作为包6中标人,第七名作为包7中标人,第八名作为包8中标人,第九名作为包9中标人。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网上获取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路**8号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东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府前东路9号万达广场E座****-****室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话:**5-********
附件: JSZC-******-NJDL-G****-****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