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4SC******4 |
|---|---|
| 项目名称 | 四川广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甘肃广运客运有限公司**0%股权转让项目 |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广运集团股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转让比例 | **0 |
| 挂牌价格 | 3,**2,**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标的公司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二、本次转让不涉及金融机构债权债务。三、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四、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标的公司于****年7月3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告知。本次股权转让后,除转让方委派标的公司班子成员2人经本人申请由转让方另行安置外,标的公司剩余职工继续维持劳动关系不变。五、其他事项:(一)交易标的为甘肃广运客运有限公司**0%股权,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存在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二)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不得再继续使用甘肃广运客运有限公司的名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转让方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三)标的公司从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四)意向受让方如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广元分所(以下简称“广元分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价款。(五)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六)广元分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须于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日内完成标的公司名称变更,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七)广元分所在确认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及转、受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八)其它披露内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审计报告》等材料。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三、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三、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