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 交易项目编号 | 汕公资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年龙湖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仁外线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年龙湖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仁外线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年龙湖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仁外线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项目实施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辖区内。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仁外线现状车行道为单车道,宽3.5米,砼路面,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状仁外线车行道路面进行拓宽,由原一车道拓宽为双向两车道,宽7米。配置交通标线、防护栏等交安设施,设计道路总长度3.**3千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及照明工程等。 工程预算总投资为******2.**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元。 | ||
| 招标内容 |
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包移交。 | ||
| 工期 |
计划工期:**0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 | ******4.**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公告附件1和附件2中所列相应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类别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详见本公告附件2中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 |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 **日,每日上午9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号御景大厦3楼)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同《投标登记表》(二份)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和图纸免费提供。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提疑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 答疑公告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开标地点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号御景大厦3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 ||
| 招标人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泰业大厦6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志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号君悦华庭1幢****号房之一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马工 | 联系电话 | ****-********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延长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对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2.特别提醒:投标人完成登记和购买招标文件后,需到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上完成注册及单位信息、与本项目相关的人员信息(如项目负责人)等的录入,以便代理机构在系统录入投标人和在中标公示和公告环节时可以获取投标人信息。 | ||
| 信息发布时间 |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