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公告(河公易土〔****〕**号)的 更正公告
各参加竞买社会组织和个人:
现将河公易土〔****〕**号文有关内容更正公告如下:
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接受联合竞买。”更正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更正为:“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三、“出让年限:** 年,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计。”更正为“出让年限:一类工业用地** 年 ,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计。”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