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ZJ******9 |
|---|---|
| 项目名称 |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所持废旧**0kVGIS备品一套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本项目转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转让价款的**%。受让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5.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待处置工作全部结束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出具结算清单后由浙江浙能物流有限公司退还履约保证金。6.转让标的物品质、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设备的任何售后服务及维修事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和支付费用。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7.标的物交割事项:(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2)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3)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4)受让方在废旧物资的拆解、装卸、运输、处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的法律规定,避免对转让方及任何第三方造成环境污染、单位人身财产损害。如果造成环境污染或对转让方单位及任何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受让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和法律后果。(5)受让方在现场装运废旧物资时不得弄虚作假或装运与本标的范围以外物资,其装运人员和车辆必须符合转让方安全、文明生产和其他规定。成交后需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违章行为将按转让方有关规定考核。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方公司文明生产规定,及时清理废旧物资堆放场地的杂物及垃圾,做到废旧物资装卸完毕,场地清理干净,未及时清理按****元/次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浙江浙能物流有限公司有权从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同时受让方还应继续承担清理装运现场、修复受损环境的责任。(6)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7)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标的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8)拆除交接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标的物要求及时清运,受让方未在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清运完毕的,每逾期1天应向转让方支付****元的违约金(浙江浙能物流有限公司有权从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若给浙江浙能物流有限公司或转让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受让方还应赔偿其他损失。超过一个月无故未提取的,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方有权作无主物处理,并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