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城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三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洱源县城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三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 ******c4-0be4-4edb-ac**-c8be7fa6a**4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c4-0be4-4edb-ac**-c8be7fa6a**4 | ||
| 建设规模: | ①管网混错接改造工程,对安和巷进行雨污混错接改造,共改造雨污混错接点4个。②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1)在气象小区内新建**0X**0mm雨水沟渠**5m,新建DN**0污水管**9m;(2)在城建局住宅区内新建**0X**0mm雨水沟渠**7m,新建DN**0污水管**0m;(3)在腾飞小区北侧新建**0X**0mm雨水沟渠**2m,新建DN**0污水管**4m。③排水管网修复提升工程,对腾飞路、双拥路、灵杰路、安和巷、青昌街、玉湖路等**条道路污水管进行修复提升,共修复结构性缺陷**9个,功能性缺陷**9个,修复长度约6.2km。④实施效果检验,(1)**个水质水量检测点;(2)新建和改造管道复检长度**.**km(包含二期复检管道长度**.**km)。 ******c4-0be4-4edb-ac**-c8be7fa6a**4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洱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杨工 |
| 办公电话: | **********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朴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晓金 |
| 办公电话: | **********0 | 移动电话: | **********0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1 |
| 标段名称: | 洱源县城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三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洱源县一号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设计概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或审核、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等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服务能力,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投标。2.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土木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社保证明资料。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2.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年度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附注说明等(注:****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不需要提供)。2.4信誉要求:(1)信誉条件良好,未被列入被限制投标名单,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并且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2)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4)按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按文件给定格式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废标处理。2.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2.6投标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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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