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凤城市农村供水标准化建设项目(石城镇集镇区)第二标段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门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Y********-**2
项目名称:凤城市农村供水标准化建设项目(石城镇集镇区)第二标段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净水设备1套。(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工程施工期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门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通过现场领取的方式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并获取采购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并获取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城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凤城市利民街6号
联系方式:袁主任****-******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门市
联系方式:唐先生**********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