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CQ******6
本公司受象山县渔业局委托,经象山县财政局同意,定于****年**月**日**时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象山县象山港路**0号)四楼开标大厅(或拍卖厅)公开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罚没的“三无船舶”**艘,该**艘“三无船舶”须整船报废拆解后作废料处理。起拍价:******0元,保证金:******元。具体为:
| 序号 | 船舶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无船名号(余光银) | 1 | 艘 |
| 2 | 无船名号(陈飞跃) | 1 | 艘 |
| 3 | 无船名号(2) | 1 | 艘 |
| 4 | 无船名号(谢定国) | 1 | 艘 |
| 5 | 无船名号(林友申) | 1 | 艘 |
| 6 | 无船名号(东) | 1 | 艘 |
| 7 | 无船名号(谢定国) | 1 | 艘 |
| 8 | 无船名号(7) | 1 | 艘 |
| 9 | 无船名号(8) | 1 | 艘 |
| ** | 无船名号(陈辉) | 1 | 艘 |
| ** | 无船名号 | 1 | 艘 |
| ** | 浙奉渔** | 1 | 艘 |
二、注意事项:
1、竞买人条件: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竞买人须提供具备船舶拆解资质的企业法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双方签订的委托拆船合同或协议、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三无船舶”拆解地点必须在宁波市范围内有拆解资质的船厂。
3、拍卖成交后,该批船舶涉及的船舶停泊费、保管费及评估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和支付。
三、标的展示、报名登记时间:****年**月**日、**月**日(工作时间)。
四、报名登记地点:浙江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
标的看样地点:浙江省台州临海市红脚岩渔港内。
五、报名办法:1、竞买人须在****年**月**日**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付至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企业报名必须以本企业对公账户汇保证金,开户名: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象山县支行,账号:******************5,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凭银行缴款凭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逾期不予办理。
2、竞买人随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或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及需提交的资料等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授权他人的则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六、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象山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拍卖成交价2%的交易服务费。
七、失信人员和失信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八、拍卖方式:采用现场增价的拍卖方式,标的物不设保留价。
九、联系电话:****-********、**********5杨先生。
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象山)网址:
******
十一、详细情况见本次拍卖须知。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