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年度新增耕地变更调查举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年度新增耕地变更调查举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 ** 月 ** 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5
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编号:XT-ZC-********-**-**
项目名称:****年度新增耕地变更调查举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年度新增耕地变更调查举证服务项目 | 1 | 为完成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目标,根据最新影像提取变化图斑,通过外业举证、内业处理,完成变更调查后方可认定为耕地,形成耕地恢复闭环。 | **.******** |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中的技术服务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年**月**日9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磋商文件。
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方式:网上下载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6。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办理咨询电话:**0-**8-****。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年**月**日**时**分
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开启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4、监督单位:新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
5、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2
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招标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郑主任
电话:****-******8
地址:新泰市青云街道向阳路**9号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9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龙路西段路南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