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委托于****年**月4日上午 **:** 在泸州市江阳区大云路 ** 号(委党校旧校区会议室)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标的名称 :位于泸州市江阳区大云路**号房产(市委党校旧校区)资产对外进行出租(采取先整体、后分零的拍卖方式)。 本次 公开招租租赁期不超过 5年 ,《租赁合同》 一年一签 ,合同期 满 后 可按相同条件续签 。具体租赁明细如下表:
| 序号 | 承租房产名称 | 楼层 | 单租参考价 | 整租参考价 | 竞买保证金 |
| 1 | 图书馆 (约****.**㎡) | 负1层 | **元/月/㎡ | **元/月/㎡ | 2元/月/㎡ |
| 1-5层 | **元/月/㎡ | 3元/月/㎡ | |||
| 2 | 综合楼 (约****.**㎡) | 1-6层 | **元/月/㎡ | **元/月/㎡ | 3元/月/㎡ |
| 3 | 旧教学楼 (约****.**㎡) | 1-4层 | **元/月/㎡ | **元/月/㎡ | 3元/月/㎡ |
| 4 | 图书馆、综合楼、旧教学楼3幢楼整体承租 (占地面积约**.9亩,总建筑面积****7.**㎡) | **元/月/㎡ | 3元/月/㎡ | ||
备注:图书馆 2楼会议室,综合楼2楼学术报告厅,旧教学楼1楼阶梯教室原则上不单独出租, 其他附属用房租赁参照旧教学楼单租价目执行。
二、房产出租条件
1、合同到期后,若承租方不同意续租,则须提前 ** 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出租方,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租赁保证金可不作退还。
2、租金按实际租赁的房产证载建筑面积 计 算 ( 未整租的按 实际 租赁面积 + 分摊公共面积 算) , 按 年 缴纳,合同年限内租金不递增,租赁合同的租赁保证金按 1个 季度 租金交纳。
3、承租人不得将租赁关系转让、转包、出借、交换给他人经营,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并严格履行。
4、承租人房屋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 均 由承租人负责,与出租人和拍卖人无关,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5、租赁期间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管费、 水电气费、 卫生费、垃圾处理费、应由卖方缴纳的租赁税金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租赁房产经营项目:培训机构、办公室、连锁店、超市、服装、五金、百货等各类型的项目,但不能作为餐饮或有环境污染项目使用。
7、租赁过程中, 若市委市政府 需使用或 处置上述房产 ,则双方无条件解除租赁关系,租金按实际租赁情况结算。
8、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房屋结构布局进行改造,擅自改造租赁房屋结构布局造成损失或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9、具体权利义务或未尽事宜以 双方签订的《 租赁合同 》 约定为准。
三、竞买保证金交款账号 (户名: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泸州城北支行)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所拍标的从公告之日起按现状面向社会公开展示,请有意向的竞买人在公告期内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进行实地查看和了解。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意向竞买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和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在****年**月1日**:**前到拍卖公司报名,办理相关竞买手续, 无报名费, 逾期不再受理。
六、该拍卖标的详细资料,请各位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到我公司或者委托单位了解和查看。
公司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 **8 号
联系电话:**********0(范女士) **********5(周女士)
泸州市佳诚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