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宁路(金山路-广元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通宁路(金山路-广元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约**7万元,建安工程费约**7万元。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3米,标准断面宽**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Km/h。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本工程位于江北区通宁路,东起广元路,西至金山路。
2.2招标范围:通宁路(金山路-广元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对原有道路破损板块进行修复及人行道、绿化等景观提升,并对现状范围内两座简支桥梁的跳坡进行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元(含税)。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宁路(金山路-广元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中策世纪博园**号楼
联 系 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唐虞路**9号(创富商业中心) A座5楼
联 系 人:蔡青青、何周军、郑梅英、吕玲卓、顾静芬、张琳玲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