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涪陵区江北街道永柱片区农村移民安置区环境改善工程 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涪发改委发〔****〕**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江北街道永柱社区、韩家村、二渡村、大渡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沿江民居品质提升工程:对农房环境进行提升,房屋排危治漏及外墙涂料抹灰面约**万㎡、屋面彩瓦0.6万㎡、老旧墙体饰面拆除2万㎡、院子围墙****m;移民区安置点环境提升:坐人种植池修复,增设宣传栏2组、健身运动器械4组、移民区场地修复一处;增设生态停车场一处****㎡。
生态修复工程:支沟河岸护坡加固****㎡;支沟水体环境治理****㎡;石桥沟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修复1万㎡;山坪塘整治三座;支沟沿线民居增加生化池和化粪池4处。
沿江移民区照明工程:村路沿线照明工程,永柱社区及大渡村片区村路沿线需增设路灯,共计路灯**0盏。
水环境检测工程:河沟增加监控区域一处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涪陵区江北街道永柱片区农村移民安置区环境改善工程 设计图、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
2.5 工期要求: **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 代理机构: | 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涪陵区御临江山一号商业广场 | 地址: | 重庆市涪陵新城区建筑业大厦3楼 |
| 联系人: | 杜林 | 联系人: | 陈萌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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