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鄞江镇东兴村新村建设2号地块工程(二期)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东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基坑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YJ-QT(****)-**1
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鄞江镇东兴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平方米,住宅面积****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平方米。(最终面积以资规部门审核为准)。
招标范围:鄞江镇东兴村新村建设2号地块工程(二期)工程基坑监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服务期限:从基坑开始施工至基坑回填施工结束,并提交完整的监测成果报告为止;按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安排监测工期,监测工作满足本项目施工进度要求。
招标控制价:******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选取)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年**月**日 **:**) 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 (******)网站乡镇系统栏自行注册,并登录完善投标人信息后下 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选取)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 系胡工(**********0)、黄工 (**********6);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公开选取公告及招标(选取)文件下方的“招标(选取)文件下载记录”来确 认招标(选取)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如有补充的招标(选取)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3 招标(选取)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公共交易站(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四明东路 **8 号)三楼开标室。
5.3.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公共交易站(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四明东路 **8 号)三楼开标室。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RMB****元);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江支行;
银行账号:****************6;
7.2 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7.3温馨提示:
(1)以企业名义投标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中汇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企业名义投标的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天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7.4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 务系统(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东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四明首路与乡谊路交叉口南**0米
联系人:孙书记
电话:****-********
招标代理: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号名汇东方大厦**楼****室
联系人:关佳颖、潘萍霞、沈鑫侃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