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殡仪馆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已发生更改, 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
注: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其他内容不变。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 督 人: 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号
电话:****-******6
招 标 人: 伊春市金林区民政局
地 址: 伊春市金林区
联 系 人: 刘铁刚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华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琳琳
电 话: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