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贤庠镇珠溪至山厂公路、珠溪村环村公路、蒲门村环村公路工程—Ⅲ标段(象山县贤庠镇蒲门村环村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贤庠镇珠溪至山厂公路、珠溪村环村公路、蒲门村环村公路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象发改审批[****]**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财政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Ⅲ标段(象山县贤庠镇蒲门村环村公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象山县贤庠镇,起终点与现状汤鲁线(X**1)相接,路线环村一圈
2.2工程造价:约**0万元
2.3建设规模:Ⅲ标段路线全长****米,路基宽度为6.5米,路幅布置为0.**米土路肩硬化+2×3.0米行车道+0.**米土路肩硬化,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按四级公路设计标准。
2.4工期要求:**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分及以上
2.6招标范围:象发改批复范围内的Ⅲ标段(象山县贤庠镇蒲门村环村公路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配套附属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贤庠镇珠溪至山厂公路、珠溪村环村公路、蒲门村环村公路工程—Ⅲ标段(象山县贤庠镇蒲门村环村公路工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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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泰和路**号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电话:**********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天安路天力大厦**楼
联 系 人:史军挺、张佳萱
联系电话:**********0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