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绿道(一期)中心城区段、高新段、截污干管建设项目及锦江绿道(一期)城市阳台段建设项目照明修复整治及照明提升、南浦西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单位 竞争性磋商公告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 委托,拟对 锦江绿道(一期)中心城区段、高新段、截污干管建设项目及锦江绿道(一期)城市阳台段建设项目照明修复整治及照明提升、南浦西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单位 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 进行采购,特 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 供应商 参加 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 项目编号: CDQY-JJLD-****-** 。
2 、 项目名称: 锦江绿道(一期)中心城区段、高新段、截污干管建设项目及锦江绿道(一期)城市阳台段建设项目照明修复整治及照明提升、南浦西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单位 。
3 、 采购人: 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 、 采购代理机构: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 本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对应施工招标标段建设范围为, 世纪城东路桥-世纪湾闸坝段照明:本项目为锦江绿道(一期)世纪城东路桥至红树湾人行桥整个沿岸两侧游步道和范围内的桥梁以及江滩公园节点的照明修复整治。桥梁包括世纪城东路桥,桐锦南桥和红树湾人行桥三座桥,两侧游步道左岸长度约1.9公里,右岸长度约1.7公里。
南河段照明:本项目为锦江绿道(一期)沧浪桥至九眼桥沿岸的照明修复整治。包括**处节点(百花潭闸坝、锦官桥、南门桥、南河桥、望锦小筑、万里码头、虹桥、兴安桥、复兴桥、气盾坝、老南门闸坝、锦江码头、港湾码头、音乐亭、廊桥),沧浪桥—小南街两岸约1公里(右岸约**0米,左岸约**0米)、兴安桥—九眼桥左岸河堤约0.8公里的照明修复整治。
石牛堰-府城大道段照明:本项目为锦江绿道(一期)新九眼桥至中环路沿岸两侧游步道和范围内的桥梁以及永安桥节点照明提升。桥梁包括新九眼桥,二环路南府河大桥,高翔东路人行桥,永安桥四座桥,新九眼桥至中环路沿岸两侧游步道左岸约2.5公里,右岸约2.7公里。
南浦西路段:南河南侧滨河道路设计起点桩号0+**交现状道路大石东路,设计终点桩号**+**.**2交现状道路通祠路,道路全长约****m,锦官桥-虹桥段右岸滨河公共空间约**0米。
上述标段实施内容以施工标段工程清单内容为准。
2、采购范围: 锦江绿道(一期)中心城区段、高新段、截污干管建设项目及锦江绿道(一期)城市阳台段建设项目照明修复整治及照明提升、南浦西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单位 (详见附件任务书)。
四、 供应商 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成都文旅集团官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公告已同步至成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红星新闻网(******)、看度新闻网(******)。
五、 供应商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年**月**日至磋商响应之日,具有1个已完成市政工程或景观园林、绿化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类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工程量清单含控制价编制或控制价审核或结算审核业绩;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5 号)的要求, 供应商通过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等渠道, 查询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 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 供应商 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 供应商 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 的 供应商, 请于 **2 4 年 ** 月 ** 日至 **2 4 年 ** 月 ** 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1 4 : 0 0 时至**:**时,持下列资料到 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报名,售价: ** 0元/份(现金) 。 资料:①加盖 供应商 单位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文件的不需要提供此项资料;②加盖 供应商 单位章的 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和经办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③加盖 供应商 单位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 加盖 供应商 单位章的 企业资质材料或 备案资料复印件 ( 若有时 ) ;注:本次 竞争性磋商 文件获取阶段不核验原件, 供应商 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 供应商 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 4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 **2 4 年 **月** 日 ** : ** — **2 4 年 **月** 日 ** : ** )
九、递交或邮寄响应文件和磋商地点: 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萃华路节能大厦A座**楼
联 系 人: 蒋女士
电 话: **8-********-****
采购代理机构: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