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荣军优抚医院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邯郸市荣军优抚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邯审批政投字[****]**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邯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邯郸市荣军优抚医院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2)建设地点:邯郸市永年区中华大街与政府街交叉口东北侧,原邯郸市永年区第一医院南院;(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建一栋精神康复楼,改造一栋综合门诊楼;项目总占地面积**.**亩,项目总建筑面积****4.**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7.7平方米。设计床位**8张,主要包括内科、康复科、中医科、急救科、供应室、体检科、影像科、药剂科、检验科、精神科及病房等功能用房,配置医用设备及信息化系统,改造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公用工程及室外工程。(4)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设计深度符合行业标准;
2.2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编制、初步设计说明书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以及配合完成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和后期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技术工作;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将否决其投标。 (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 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招标人:邯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范永民;电话:****-******3 ;代理机构:河北天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晓红、史雪;电话:**********1、**********5、****-********。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永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5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