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 单位城南经济开发区陡河-唐曹公路下游段生态岸线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 招标公告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年9月**日 更正公告日期:****年**月**日
2、原公告内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分包 属于大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部分工作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并填写 分包意向协议 ,且分包的额度为本项目合同金额的**%以上,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属于中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并填写 分包意向协议 ,且分包的额度为本项目合同价的**%以上”
更正为“ 属于 大 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在 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 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部分工作分包给 中 小微企业, 并填写 分包 承诺函 , 且分包的额度为本项目 合同金额 的 ** %以上 ,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为 不低于**% (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属于中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在 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 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 ,并填写 分包 承诺函 , 且分包的额度为本项目 合同价 的 ** %以上 ”
其他内容不变
公告提交单位: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