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煤矸石生态综合治理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澄清公告(一)
项目编号:QT****G************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现对本项目做出如下 澄清 :
本招标文件关于合同中专用条款**.3.2工程进度款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做出以下修改:工程量完成**%时,**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累计至合同总价款的**%。项目完成初验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累计至合同总价款的**%。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 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联系方式
监 督 部 门:宝清县自然资源局
招 标 人:宝清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央大街**1号
联 系 人:裴先生
电 话:**********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景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号联兴大厦**8室
联 系 人:吕女士
电 话:**********5
信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