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
各投标人:
“****年度**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资源开发+EPC”项目一标段(项目编号:H0GC**A**G**2-1)”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1、问: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的描述: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施工方:1家施工单位,设计方:1家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我公司为项目资源开发单位,我方找1家即具有施工资质又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是否可以形成联合体?
答:否。
2、问: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我公司提供业绩为EPC业绩且承担了施工和设计工作,请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盖章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EPC总承包单位,是否认可?
答:认可。
二、联系方式
2.1招标人:安庆市安能捷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大观区宜园路**号
联系人:张绍峰
联系方式:****-******8
2.2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号四楼交易一部办公室
联系人:张媛
联系方式:****-******0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