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郑州市公安局购买****年度公安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及安全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3 | |||||||||||||||
| 2、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购买****年度公安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及安全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1,**0.**元 | |||||||||||||||
| 最高限价:******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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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年度公安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测评级安全服务项目包含三级系统的等级测评、安全风险评估及整体网络和系统的安全咨询、漏洞扫描、风险排查、渗透测试、安全运维、应急响应、安全保障、安全培训等安全服务。 5.2测评项目工期:**日历天:**天内出具整改建议方案,在各方配合的情况下**内完成整改,**天内出具等级测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协助完成备案。 5.3项目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服务质量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 | |||||||||||||||
| 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企业,如供应商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根据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3.方式:凭单位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6。(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信安CA开通数字证书在线办理的通知)公告)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第十三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5号) 4、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5、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号)。 6、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号)执行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转账支付。 7、本项目采用远程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磋商会议,磋商采用“远程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最终报价等。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郑州市公安局 | |||||||||||||||
| 地址:郑州市北二七路**0号 | |||||||||||||||
| 联系人:李鸿瑶 | |||||||||||||||
| 联系方式:****-******** **********7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6号楷林国际B座**楼****号 | |||||||||||||||
| 联系人:李海鹏 赵卫敏 | |||||||||||||||
| 联系方式:****-******** ********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海鹏 赵卫敏 | |||||||||||||||
|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