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SC******5 |
|---|---|
| 项目名称 | 眉山金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持一批页岩矿建设项目表层剥离物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眉山金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二、其他事项:无。1.本次转让标的矿种表层剥离物。数量为**万吨,位于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平山村6组,受让方需在1年时间内完成标的清运工作。2.受让方需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满足环保、安全等前提下,组织装车、运输及卸载等,由此产生的风险、安全事故均由受让方承担。需自行协调与处理周边村民关系等。3.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或承诺,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如与实际有出入,不改变交易结果和成交价格,不影响标的成交价款的支付。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现场查看标的实际现状(包括运输路线、质量等)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自行评估运输、使用及市场变化等风险因素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物现状受让。因此,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品质等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提出任何异议。4.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诉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人使处置权受到限制的情况;未涉及债权债务纠纷使标的处分存在移交风险;不存在针对转让标的的诉讼、未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不存在借用、他人实际占有、等情况及有关通知等义务没有履行的情况。5.本次转让涉及的矿产资源税、运输费、装车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本次过磅地点由转让方指定,无过磅费用。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平山村①号页岩矿表层剥离物销售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