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国有农业用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勘测设计已完成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流程 ,项目业主为 宝清县同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国有农业用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勘测设计
2.2 服务 地点: 宝清县
2.3 主要 建设 内容及规模:1.**万亩中低产农田进行土地平整、碎石、施加有机肥、排水、道路等工程措施。
2. 4 服务 期限:签订合同后至项目竣工验收。
2. 5 招标范围: 完成勘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
2. 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8.**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需 具备农业或 水利或 测绘相关 专业 高级 工程师 职称证书 ,并 提供本人近三个月(****年7月—****年9月) 连续在本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投标人本企业、法定代 表人、项目负责人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中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先后顺序为准)。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 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 4 年 ** 月 ** 日 ** 时 ** 分至**2 4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 0 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 支付 下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 4 年 ** 月 ** 日**时 0 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招标文件如有答疑、澄清、补充通知等,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为:**2 4 年 ** 月 ** 日**时 0 0分;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
开标地点为: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发布。
9. 其他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宝清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朱女士
招标人:宝清县同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宝清县白瓜子大市场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 四方台大道天然家园小区6栋8号商服
联系人: 董 女士
电话:****-********-**1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